台北嬉譜
陳冠中
一
既然住在台北,我常试图说服香港朋友,台北其实满有趣,我可以列出许多好玩的地方,足够三日两夜游,唯一每次说到嘴边但吐不出口的是:台北很[嬉](HIP)。真的,我是有点犹疑,好像没人会把台北跟嬉联想在一起。
黄碧端在〈期待一个城市〉里,捧台北是中国人的城市中,唯一兼有香港的国际经验,北京的历史文物,上海的繁华记忆,而且不成间断,不曾被绝对的强权所否定,不曾湮盖国族意识。台北的质感大概不容置疑,台北就如伦敦之于英国,巴黎之于法国,集政经文化于一地,资源丰裕,万国来朝,留学归国的俊彦举目皆是,报刊电视电台每天挖欧风美雨时尚潮流,同时社会上却还有实质的保守性,对年轻人升学就业恋爱的规范性很强,这样肥沃的土地,不出现一股嬉的力量,真是没道理。
不是说嬉是什么好东西,好坏这类道德判断派不上用场,不过一个像样的国际都会,没有嬉的一面,最了不起不过是像新加坡罢了,一个MIDDLE-BROW中品平庸文化的地方。台北起码应在文化创造这方面,超越新加坡吧。
我最近更相信台北(甚至我不熟悉的台北之外)是一定会嬉的。我看到去年桃园市长选举,吕秀莲的助选文宣队跳马加莲娜,看到陈水扁的奇装异服,我想,台湾真是奇趣的地方,我不能想像英美的政要搅异国流行情调取悦本土选民,并大受欢迎,证明台湾的群众也准备好了,快乐的、真情的,就是可接受的。还有我们永远的陈文茜,凡是她的一切,都带有嬉的魅力,我怀疑她的局限是她可能做不出任何不嬉的事情。(并无讽刺,我认为李昂以前也很嬉。)是否因为太多人不愿受规范,越轨变成吾国国民集体行为,各施各法,所以嬉变了不稀奇,也就嬉不起来了?
二
我赶着写这篇文章是为了凑热闹,因为搅潮流的事就是要凑热闹。台北的现代艺术协进会(SOCA)的[现场]开张了,并举办了一系列讲座,共十六讲之多,谈[波希米亚精神],讲者都是一时之选,介绍上说:[波希米亚精神是一种追求自由,游移不断,对体制制约抗衡的一种精神,常常用此比喻艺术的前卫精神,在不断地游移与变易之间找到身分的认同。]讲者之一的南方朔这样说波希米亚:[失根、落拓,对布尔乔亚不满,又无文化特权的文艺知识分子,当他们大量进入都市,并以特定地区或特定聚众场所为集散地,一个波希米亚社区即告形成。]
波希米亚和前卫原为欧陆的现象,那里才有经典的大小布尔乔亚阶级——往往是指一些小商店主和他们代表的心态——但文艺上的前卫不等同政治上的左翼,欧陆经验里后者的文艺观往往是后卫的,像布莱希特这样的人是例外。
在英国,玩世不恭的唯美子弟[单吊]DANDY则不介意加入上流社会,王尔德所说的只有进不了(上流)社会的人才会批评(上流)社会。[单吊]不屑的是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包括清教徒道德。至于威廉默里斯等提倡的[工艺运动],发掘本土手工艺之创造力,对抗的对象变成工业化里的粗劣产品。莫里斯等虽为社会主义者,但他们的工艺艺术却成本代价昂贵,实非普罗大众可以负担。本世纪三时年代的[不伦斯不里(BLOOMSBURY)则较接近波希米亚,代表人物之一小说家维吉妮亚,吴尔芙曾撰文问不屑MIDDLEBROW的中品文化,搬到台湾的话大概会包括一些文艺基金会主办的读书会和活动,或李祖原的设计。
这类文艺姿势都是特定的针对性的,不断变,故此不容易界定或列出清单。嬉完全是美国的现象,二次大战前有所谓HEP,形容尚未成主流文化的黑人爵士乐人的边缘性态度、身体语言、衣着和生活,限于上曼哈顿和南芝加哥。从跳舞BEBOP年代开始,HEP变了HIP,而且用在白人身上,特别当五十年代末挎掉的一代出现后,HIP成为媒体语和年轻人都会用的字。在美国,连蓝领都自称中产阶级,五十年代是艾森豪年代,中产阶级乐观而自信,主流价值巩固,嬉就对主流作出偏离。可以说,上述的美艺姿势,共通点是对主流形态的不认同,一种拒绝依从(NON-CONFORMING)的态度。
美国的另类文摘月刊《UTNE》去年曾选登了MALCOLM COWLEY一九三四年写当时格林威治村波希米亚文化的文章,他列了八点特级:一、希望在下一代:我们与生俱来的潜力被规范化的社会扼杀,只有用新教育方法令下一代发展更完善世界才有救。二、自我表达:人生以表达自己,创造美好事物为目的。三、异教主义:身体如神殿,并无不净,以爱沐之。四、为当下而活:为未来而活是不智的,掌握现在。五、自由:清教道德,以至一些法律、风俗、艺术成见,扼杀了创作和个人表达。六、男女平权:经济上、道德上、男女无异,女的也可找爱人或赶走爱人。七、心理调整:因为受压抑,要调整(当时流行弗洛依德式心理分析)。八、换地方:摆脱枷锁、自由自在,最好去别的国度,如巴黎或南法国。
自我表达(发挥自己潜力)和不依从社会主流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或世界观——以上两点大概贯穿整个嬉谱。但每一代要找自己的表现方法,三十年代移居纽约格林威治是搞前卫,到垮掉一代则是流浪,克罗亚克(JACK KEROUAC)发动垮掉文化的是《在路上》(ON THE ROAD)一书,同时要谈一点禅佛或存在主义,听加拿大隐士钢琴家GLENNGOULD,买一张英国心灵解放艺术家WILLIAMBLAKE的复制画。
到了[嬉皮]这一代,也有很强的田园倾向,离开上班族的既有制度,组公社、自由性爱、嗑迷幻药品,代表电影《迷幻车手》正是[公路电影]。
到了今天,嬉已有五十年以上历史,包括一些二线的北美城市都会有一写嬉区,如西雅图的CAPITOL HILL,或多伦多的COLLEGE &CLINTON,热点好像回到城市,嬉是许多广告和娱乐追求的感觉,由大学生至都喜欢人家认为他/她很嬉。据说,现在在那边要装嬉,要有丰富的说话题材,由法斯宝达和吴宇森电影到客家菜不同于潮洲菜。
从今人的口述历史里,我感觉台湾文艺界认为[当年]很嬉,可能当年是威权年代,人人依从主流,比较容易搅偏离;而今天文艺界台面上的人,很多当年都是穿一条裤子。今天只要一提起[明星咖啡屋]与周梦蝶、五月东方、林怀民成立云门舞集授舞、紫藤芦,甚至事件性的业余演出如[五陵人]或[荷珠新配],皆可以串起很多人物。政治上的左派,一般持有保守的文艺观,然而当时一些刊物如《夏潮》也曾与现代艺术接近过,因为大家都面对同样的保守力量。当年,也即由国民政府迁台直到解严,主题是反传统和追求[现代],虽不曾用[嬉]之名,但却是很自觉的嬉,人数不多,却较今天更有[社群]感。至于,流放或流浪主题的嬉,则体现在于梨华、白先勇和三毛的文字。
大概是近年自由领域无限扩充,大家一时之间弄不清楚什么是嬉,什么是胡来。外国东西涌进,本地的自行诠释同时爆发,要对抗的对象模糊了,自然嬉不起来。这里我提出近十年台湾嬉谱的四层宝塔:
一、 开放:这个时候广告被认为带领潮流,所呈现的影像比现实更炫,所创的口号挑逗大众某些情怀,从乌龙茶到音乐电视台到房地产广告,都好像比大众走前半步,而[流行]也被误认为是嬉,而所有嬉的感觉也会被广告用来潮流化。
二、 寻根:威权社会不敢坦然面对历史,解严也引爆寻根的狂飙,族群身分的重建,搜罗真正的大我小我,回到[路上],对过去作深度旅游,谱出失乐园、新乐园、原乡和新家乡,不少有志人士以此为嬉,典例是汉声和侯孝贤。
三、 脱俗:开放一阵子后,新东西和舶来品不太稀奇了,金钱推出来的炫耀并没什么了不起,潮流过分大众化也没有什么感,这时候有人用另类的炫耀策略,标榜品位,对抗俗气,台湾现阶段的类似嬉的文化,以此类[脱俗]为主,任何带[设计]两字都比较嬉,其中的首席名人是室内设计师,每一个嬉人类最近都找嬉设计师把居家重新设计。
台湾有钱而俗气的东西固然很多,但光站在品味立场并不足构成嬉文化。嬉有时候是坏品味开玩笑、放纵、放弃或CAMP的。如果只顾好品味,你大不了演变成某些有钱第二代和他们的太太们的样子,离嬉甚远。
四、 自为:经过开放、寻根、脱俗,大概会有一小撮不甘寂寞的人,自觉的分离出来成为嬉士,或波希米亚人,或单吊,以区别于雅痞、暴发户、必胜客、成功人士、有钱第二代……,虽然愈来愈多雅痞和有钱第二代也想人家说他/她很嬉。
五、 千禧年的台湾嬉,并不排斥物质(这点像单吊,不像嬉皮),只是寻求的是另一类的物质形态。
嬉的餐馆、酒肆和咖啡馆陆续出现,当然顾客并不见得都很嬉。红酒很可惜已变成暴发潮流,在酒国台湾,MALT威士忌或瑞典/俄罗斯伏特加皆很快失去了嬉的形象。私房菜仍有点力,嬉的西餐馆则还没有起步(以三藩市的标准)。一餐馆、酒肆和咖啡馆组成的嬉地区,尚未受确认,永康街、台大附近和东区某些巷,有一点味,皆未成气候,台北若要成为世界地图上的嬉城,必须营造一两个嬉密集的地区,像香港的兰桂坊。
台北不是没有类似嬉的硬体,如诚品、重庆南路、国家两厅院、北艺馆,以至华纳/学者/长春/真善美影院,可惜分散,没有从点到线到面的联系。
嬉到了自为的境界是靠软体的,台湾的软体也很有条件。伊通/SOCA、各表演团体、大型唱片店、画廊、设计公司、发型师,各有捧场客。流行音乐也有嬉的一端,如魔岩唱片就是,以前引进黑豹唐朝艾敬,还是小众,后来是伍佰以至金门王(不错,乡土也可以嬉),嬉的姿势一不小心变流行。电影在十年前很嬉,现在很稀薄,且看辅导金的派钱者是否有眼光,如当年的德国的辅导金催生出法斯宝达、荷索和温达斯。(在中文电影里,台湾之于香港,上否如英国之于好莱坞?)
同性恋,或与同性恋者交朋友,还可以很嬉,不过要看那同性恋者的水平。女人单身生子现在是嬉。西化不一定表示嬉,交一个洋人做男/女朋友倒还有趣。
ICRT曾经是本地的嬉,飞碟很生动,台北之音也努力过,加上有线电视的音乐台/音乐娱乐节目,皆可以是嬉的大众版,但电台如电视,在流行与嬉之间,毫不犹豫的选前者。
心灵追求是美式的嬉,但台湾心灵活动不太有嬉味。美式心灵派求平静,我们求好处,乃非常不嬉的动机,而且宗教事业在台太蓬勃了,离嬉日远。
嬉是风格,离不开服装,波希米亚的披披搭搭,张爱玲的任何衣服,单吊的丝绒,西雅图的GRUNGE,各领风骚。伦敦近年又成为嬉的圣地,当地时装界功不可没。台湾时装设计师应不让室内设计师专美,然而,是先有嬉时装才有嬉文化,还是有了广大的嬉势力才有嬉服?
其实,今天的嬉有四大重镇:时装(包括造型、发型、化妆),餐馆咖啡馆,电影音乐广告,和视觉/表演艺术,是并驾齐驱。
但,为什么独漏了文字媒体?小说和诗曾是台湾嬉之母,张大春前几年仍是嬉,但近年文学把中心的位置让了出来,排行榜充斥着不费力气的[人生智慧]短文集,指导人生如何软着陆,或出人头地,缺乏了嬉所需要的硬现实、反讽、艰涩和灰色,文字界不酷。就算再引进多些名牌外国杂志,也不过让化妆品多点暴光,少女更像超模,就算再多几份低价周刊,也只报导何丽玲——非嬉人类的典型。《破》、《岛屿边缘》、《诚品阅读》停刊,同志杂志未起飞,皆只说明文字界的嬉在退潮,然而,不同于时装,嬉的文学不需要先有嬉的读者,只需要几个坚定的嬉作者,当作者准备好,读者大概也快出现了。没有嬉的文学作品或其他文字表现,怎可能会有嬉的文化?
文化和性别研究只提供一些嬉的术语,要启动一代人的嬉想像,还是要看叙事文学。
四
我曾说嬉不是什么好东西、乖玩意。当嬉的文化成气候的时候,那些自明比你我更嬉的人,态度肯定令分难受,而且因为要比你我更嬉,愈演变稀奇古怪,为越轨而越轨,为偏离而偏离——我比你敢。
那个时候,嬉本身也会变成要别人依从的压力,在嬉的圈子里,你不敢做不嬉的事,甚至不能自自在在做人。僵化的嬉,是有阴暗面的,在美国还包括自杀和嗑药吸草。
嬉与迷幻药有长远的共生历史,嬉的动力是创造自我和创造新现实,扩充自己的意识领域,这和某些迷幻植物和药品搭上,从加州的新纪元分子到摇滚乐迷到CYBER世界的科技嬉,往往以身做迷幻实验,迷幻经验就是虚拟现实(虽则高潮后带来的失意),这方面可翻一下[先知]TIM LEARY的著作。鲜有波希米亚或嬉的文化里面没偶迷幻一族。
嬉,作为标签,可以是负面的。
五
纵使有万般不是,一个没有嬉意识的城市不可能在现代(后后现代)的文化地图上占位置。没有嬉文化的富裕社会是很难受的。
有人说最好的嬉是不自觉的,克罗亚克成名后,几乎写不出好东西。但集体而言,嬉作为自觉的次文化潮流是任何活着的文化生产城市不可缺少的养料,因为嬉的另一共产品是创作。南方朔说:[波希米亚社区是文学艺术创造性资本最集中之地。]一个社群出现了,才可能一起把感觉投射出来,给自己看到,给外人看到。
台北从事文化艺术的人够多,也有社会地位,而台北还不是很嬉,在国际文化地图上看不太到,大概上没有形成嬉社群的缘故吧。
刊于《中国时报》[人间副刊]
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九、三十日及《明报》[世纪版]
一九九八年八月三十一日、九月一日、九月三日
